1、淮安市楚州區 復興鎮 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經楚發改審字[2011]128號批準,進行建設。工程所需資金來源為財政撥款,現決定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,選定承包人。
2、受淮安市楚州區復興鎮人民政府的委托,淮安市財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。
3、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:
(1)工程建設地點:淮安市楚州區復興鎮
(2) 工程建設規模:總投資約 150 萬元污水處理廠的建設
(3)工程建設內容:300 噸 / 天污水處理廠土建及 安裝
(4)計劃開、竣工時間:2011年8月 ~ 2011年9月
(5)工程質量要求:合格,符合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標準。
4、現場條件:
(1) 施工場地情況:具備開工條件
(2) 場內外道路:暢通
5、本招標工程為 壹個 標段
6、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,均可對上述 壹個 招標工程項目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,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。
7、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:
(1)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: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叁級及以上。
(2)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質等級:市政專業建造師 貳級 及以上或小型項目管理師資質,并提供安全生產考核證B類證書(有效期內);
(3)具有企業營業執照;
(4)具有江蘇省或淮安市建筑工程發承包計價手冊(淮安市以外的企業須經淮安市造價處注冊);
(5)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;
(6)具有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;
(7) 擬選派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證明;
(8)企業2010財務審計報告;
(9)資格預審材料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承諾;
(10)對本工程不得轉包、分包承諾;
(11) 銀行開戶許可證;
(12) 擬選派項目負責人養老保險證明;
(13)各投標單位必須到單位注冊所在地檢察機關辦理《行賄犯罪查詢證明》,外地未開展行賄犯罪查詢的,必須到楚州區人民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科辦理。辦理時應攜帶:( ①單位書面申請和單位證明②個人書面申請及有效身份證件);
8、請申請人于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6日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14:30至17:00(不含節假日)到楚州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一樓報名室(鎮淮樓西路157號)報名及獲取《資格預審文件》,報名經辦人是擬選派參加本工程投標的項目負責人,并攜帶以下資料:
(1)本人身份證復印件(原件備查)、單位介紹信、企業法人委托書。
(2)授權委托人是 擬選派參加本工程投標的項目負責人并且 提供近期連續 6 個月以上由勞動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證明復印件(原件備查)。
9、其它說明:
(1) 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 壹佰元整 ,售后不退。
(2)資格預審資料(具體內容,如何裝訂,詳見《資格預審文件》)。
(3)《資格預審文件》遞送時間:2011年7月27日上午9點(逾期不予接收)。
(4)《資格預審文件》遞送地址:淮安市楚州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一樓開標一室(楚州區鎮淮樓西路157號)。
(5)按《資格預審文件》要求,帶上必需的原件用以現場核對。
10、在資格預審申請遞交截止日期后10天內,招標人將以書面形式的方法通知投標申請人的預審結果。
11、確定潛在投標人的辦法:按照蘇建招(2006)372號文規定,對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采用全入圍方式,邀請參加工程投標。
12、評標辦法:本工程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、定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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